電纜管道充氣型封堵哪家強
2016-08-03
株洲完全科技 WQBZ 電纜管道充氣型封堵產品與它品牌核心區別
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開發生產的專業產品
株洲完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杰,2011年5月25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并獲通過一項實用新型專利——一種充氣型管道防水堵漏密封裝置,專利號ZL 201120169284.9(http://hszql.com/a/qiyefengcai/guojiazhuanli/2016/0511/5214.html),陳杰先生是專利權獨立擁有者。目前該專利年費正常繳納,處于合法保護期內。通過中國應用技術網查詢,此專利技術簡要說明如下: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系統、通訊系統、地下管線等領域使用的一種充氣型管道防水堵漏密封裝置。它含可卷可繞的長條形充氣袋,電纜管道防水,其中,該裝置設有與充氣袋配套使用的U型橡膠襯套,充氣式電纜管道密封,U型襯套的外層設有一層改性橡膠膠帶;所述的充氣袋的正面設有一層覆膜的高分子改性橡膠膠帶,此外,還設有一個自動密封式充氣嘴和充氣管;充氣袋的反面設有一層沒有覆膜的高分子改性橡膠膠帶,膠帶兩側分別設有一條防水泡棉膠帶。本實用新型具有安裝方便快捷拆裝靈活,不破壞原有的管道。應用范圍更加廣泛。大口徑的管道的有電纜與無電纜都可以施工安裝,管道內壁的不規則不受影響。應用地域廣泛,不受氣溫的影響,使用年限提高到30年以上>>
二、完善的生產標準及質量規范
陳杰先生利用獲批專利技術投入電纜管道充氣式封堵產品的生產銷售,并組織對生產標準及質量規范完成了一系列產品標準文件。
1、依據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要求,編寫完成《充氣型管道防水堵漏密封裝置企業質量標準》,并報株洲市質量監督局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企業生產的產品目前缺少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由生產企業編寫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必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通過產品送檢至國家認證的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第三方質量檢測報告。2013年6月完全科技將公司生產的電纜管道充氣式封堵產品送至獲得國家CMA認證與CAL雙認證資質的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進行質量檢測,各項參數均符合技術要求條件。為客戶出具提供權威質檢報告。
目前國內市場上銷售的同類型管道充氣封堵產品中,大部份為仿冒生產,與株洲完全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WQBZ相比較,有以下幾點區別:
a、大部分生產廠家根本沒有與電纜管道充氣式封堵產品相關的專利證書或專利授權,浙江省某企業,號稱也擁有管道充氣封堵產品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200920191148),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絡查詢,該企業獲得的專利內容與其宣傳的有較大出入(授權專利內容不涉及充氣封堵內容),且浙江省某企業的此項實用新型專利在2013年10月由于欠繳年費,專利權已被終止。
c、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仿冒電纜管道充氣式封堵產品,無法提供權威的第三方產品質量檢測報告。質量好壞只有自己說了算,浙江省某企業宣傳資料中出具的一份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竟然是一家沒有獲得國家CMA認證與CAL認證資質的XX皮革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的,這樣的質檢報告僅相當于企業內部檢測,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應與公信力。